家族導師配置原則如下:
(一)家族導師組成由各系系務會議決議後決定實施名單
(二)家族成員編組係以大學日間部一至四年級學生(含延修生),採跨年編組方式組成家族小組,以10-20位學生組成一個家族為原則,每一家族設置一位家族導師
(三)家族導師若有指導碩士班學生,得將碩士生納入家族,以協助家族之運作
家族導師職責如下:
(一)關懷學生生活、學習、行為、人際、生涯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議題
(二)輔導專業學習、生涯發展及品格教育等有助於家族成員成長之活動
(三)促進家族學生互動、定期聚會、彼此關懷與學長姊及學弟妹間之經驗交流及傳承。
(四)與其他家族間分享與交流
(五)其他有助於家族成員成長之活動
(六)填寫家族成員輔導紀錄及資料整理
家族導師實施方式:
(一)各系負責規劃家族導師與學生編組,並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完成家族導師編組名冊,並繳於學務處彙整
(二)家族導師每學期至少一次家族聚會,可採演講、座談、參訪、聚餐、 聯誼等多元化活動方式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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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1家族導師編組名冊,最後繳交日為113/10/18(五)
需完成導師與系主任用印,並將紙本送回學生輔導中心
檔案如下:113-1家族導師編組名冊
113-1家族導師輔導紀錄表和活動紀錄表,最後繳交日為114/01/10(五)
需完成系主任用印,並將紙本送回學生輔導中心
檔案如下:113-1家族導師輔導紀錄表、113-1家族導師活動紀錄表
除紙本記錄表外,請將* 聚會照片電子檔寄至tseng0906@nhu.edu.tw *
信件標題請註明「113-1家族導師活動照片(家族導師姓名)(活動日期)」
※須完成當學期編組名冊、家族輔導紀錄表與活動紀錄表(三項)之繳交,才算完成當學期家族導師資料。
資料不全者,無法計算當學期評鑑積分※
※逾期不收,請自行注意時限
業務承辦窗口:學生輔導中心曾琳方心理師(分機1246)